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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买了一瓶红酒?什么动作都没有?”
“是啊。刚才可把我紧张坏了。当时我在琢磨要是它真对安琪出手的话,我要用什么姿势闪亮登场才符合我超级英雄的形象!”
披啦看见桑荒翏斯离开后,就把刚刚自己在酒品专卖店外看到的情况告诉了霍斯铭。
“话说回来,它还真会挑红酒,挑的比我昨天买的那瓶有档次多了。我不服啊,必须消灭它!”
对于眼下的局面,霍斯铭一时之间也没有什么好对策。
“我不知道它在搞什么,但一定是憋着坏。我们见机行事吧。现在我们最主要的目标是保护好安琪。”
普普通通的一天就平静地度过了。霍斯铭和披啦一直都在关注着桑荒翏斯的一举一动。但是桑荒翏斯自从买了一瓶酒以后就进了酒店的某一间客房。之后它就再也没出来过。
临近黄昏的时候,有酒店住客向酒店经理投诉说他隔壁的房间总是有一股淡淡的腐臭味还夹杂着血腥味。每一位路过那间房间的人也都能闻到这股淡淡的臭味。
于是酒店经理上去敲门。可是半天房间内都没人回应。
酒店经理挠挠光秃秃的头皮,感到奇怪。
“明明在酒店电脑里显示这间客房是有客人的。但查看监控只看到住这间房的一男一女两位客人自从昨天晚上进去后就再没出来过。”
最后他只能拿出酒店的备用钥匙开了房门。
然后几个第一时间进入房间内查看的人就捂着鼻子,捂着嘴跑了出来。
“不……不好了!死人了!”
“呕!……好恶心啊!”
“报警!快报警!”
房间内有一名女性尸体躺在床上,天灵盖处有一个洞,看起来像是被什么尖锐的锥形利器刺穿的。床上的被子,床垫,枕头全被鲜血染红,尸体也已经开始腐烂。那股尸臭味夹杂着血腥味主要就是从这具尸体上散发出来的。
床边地上还有一张被撕开的人皮。这个更恐怖,更诡异。人皮头部还黏连着头发,人皮呈现半透明状,里面却没有一丝血迹残留,倒是干干净净的。细细琢磨的话,这张人皮比床上的尸体看起来恐怖诡异的多。因为血肉,内脏,还有骨头都去哪了?
很快几辆警车停在了酒店外。
凶案发生的客房外站着一名警员作警戒,房间内戈登警探和一名法医正在勘察现场。
这时又有一名警察进入房间,来到戈登和法医身边。
“有什么发现吗?”
正在尸体旁探查的戈登闻声抬头看了一眼来人,原来是自己的上司詹姆斯.道格,也是这支刑侦队的队长。
詹姆斯.道格,一名美籍,澳大利亚籍双国籍的光头黑人。曾在美国海军特种兵部队服役,参加过海湾战争,退役后来到澳大利亚生活,工作。现任职位警监,西澳大利亚州珀斯警察总局刑侦重案组组长。
可能和他的从军经历有关,詹姆斯.道格为人顽固,有着敏锐的直觉和洞察力,警惕心强,同时拥有强烈的好奇心和好胜心。
法医看见是詹姆斯.道格发问,他马上把自己从现场发现的蛛丝马迹汇报了一遍。
“床上的女性尸体,致命伤在她头颅上的圆形孔洞创伤。伤口周边很平整,应该是尖锐的利器造成的。尸体全身上下只有这一处伤口,是一击毙命。而且床边附近,床上,房间内没有任何挣扎反抗的迹象,她是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被杀害的。”
法医又指了指地上的一张人皮。
“这应该是另一名……受害者。从这张……人皮上可以看出应该也是头部被尖锐利器贯穿而死。同样是一击毙命。凶手使用的凶器和杀死那名女性受害人是同一把。”
戈登又补充了自己的发现。
“我们调取了酒店的监控。从昨天到现在,进出这间客房的只有这两名死者,以及今天傍晚的时候发现尸体的几个酒店工作人员和住客。除此之外没有发现有其他人通过房门进出过这间客房。还有窗台和窗户我也检查过,没有任何人通过窗户进出过房间的痕迹。”
詹姆斯.道格听取了两人拼凑起来的发现,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那么说的话这里就是第一命案现场咯?但我有个疑问,在这里把人皮拔下来,又能把内脏,血肉,骨骼清理干净。是怎么做到的?!”
接着他又对戈登意有所指地说道:“我看这起命案和你之前经手的案子是同一类。我将“拉基米德”的尸体拿去做了聚合酶检测,活性组织检查,还有细胞分析。你猜最后的检测报告是什么结果?那具扭曲的尸体不仅没有细胞结构,甚至连DNA标记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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