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留下莫恙一个人对着燕凌云。
燕凌云不是个好相处的人,身上的傲气很盛,一举一动都透着种凛冽的味道。他正在写字,除了练剑打坐之外,他每日都会花上半个时辰写字凝心,效果斐然。
莫恙在一边观察他。
燕凌云放下笔:“倒茶吧。”
莫恙赶紧去泡茶,他还是会泡茶的,不过仅限于会,再精就没有了。燕凌云也不太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于他看来,水就是水,做成何样都是水。
莫恙泡好茶,想端给他,但茶杯没有把柄,他手心又有伤,因此乍然端起来,被烫得一缩手。
茶杯掉下去,洒了大半。
莫恙本能把手指含进嘴里吐气,又后知后觉慌忙用袖子擦桌子。
燕凌云皱眉:“下去。”
莫恙退后了几步,惴惴不安,不过燕凌云没有惩罚他,只让他在旁边站着。
燕凌云收好纸,问莫恙:“你叫什么名字?”
“莫恙。”
“哪里人士?”
“唔,”莫恙想了一下,“就是沂水城附近望水村的。”
剩下的燕凌云便不再问了,莫恙年龄一望便知,约莫十六七岁,而被选上做杂役的,天赋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观莫恙周身气机,没有半点灵力波动,连引气入体都没有达到。
还这么小,燕凌云心想。
那偶尔走错弯路,也是寻常事。
“今日你便记住我的日常起居,除了卧室之外,其余都随你打理。”燕凌云缓和了语气,“柜子后有上品伤药,自己拿来敷吧。”
莫恙微怔,然后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主角真好,他竟然穿到一本伟光正起点文里了吗?
莫恙乖乖去开了柜子,找到了金疮药。这些都是伤药不是丹药,但显然也是带品级的,闻起来药香味浓郁,莫恙轻轻抹在手心,原本一直钝痛的伤口,马上就变得凉丝丝的,舒服多了。
他的眼睛都弯了,又快乐起来。
*
燕凌云看上去冷,但意外的好相处,练完字后,他就去内室打坐修炼了。莫恙更加自在,从站在外面,变成偷偷坐在角落摸鱼。
这一天难得的轻松愉快,莫恙借着阳光做手势玩影子,把手变成鸟又变成猪,很小声地里哼着歌。
九大宇宙之主借用天谴生灵与创世九鼎的力量嫁接世界初始之树,创造三界轮回转世;其中的信念之主带着混沌第一灵陆天启转世重生成池也。鸿蒙初始的法则规定:天道有缺,万物不得圆满。这一次,集结所有强者的力量,他们势必要冲破鸿蒙初始的法则。寄身于天道的雷焰黑龙王;消失数年之久的天谴生灵墨麒麟与九尾天魂狐;代表日光月华、阴阳轮转......
修身、修心,修物! 修天地之缺,修万物苍穹! 世间万物,皆可修复!...
茫茫宇宙,万族林立,位面无数,作为龙神族新任族长的龙如风受一丝血脉之力指引,降临华夏,修补位面之胎,恢复地球灵气,“主人,你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属下不解的问道,龙如风当即回道“这华夏一族既有吾族血脉,便是吾族之人,让这华夏族人,人人为龙,人人成神,便是吾之夙愿!”......
南柯一梦,水月镜花;山海一脉,经久不息。玄氏双子携山海四凶,追九子,探娲皇,守一方净世。终言道一梦黄粱。......
如果某一天,我說出來的話,不管是真的假的都會變成常識的話,那會變成怎樣呢?這是身為高中二年級男生的我,想都沒想過的事,然而真的發生了,這下可有趣了,不是嗎?tag:校園、常識改變、高中生。作者的話:我很喜歡看催眠小說,也很愛dlメイト的作品,或許是我孤陋寡聞,我近來很難找到催眠類的成人小說,更別說改變常識那種類型的小說,找不到糧食,只好自產,寫這部作品只希望能和他人有所共鳴,會寫多長?寫多久?我不知道,我只是寫來抒發的,我不會給自己進度壓力,看的人也不會太多,有個角落能讓我胡亂幻想一下,這就夠了。uk...
结婚五年,傅城对姜可可的态度依旧不冷不热,就连他们的儿子也不喜欢她时,姜可可才终于明白原来强扭的瓜,真的不甜。可就在她决定放手离开时,这一大一小却又拉住了她。傅城:老婆,我错了。傅昂:妈咪,我会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