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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第1页)

这本《簪花记》讲的是才子佳人的故事,面前这个小孩儿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对这种情情爱爱的话本不感兴趣也很正常。

这个书铺的书都是明码标价的,也省了杜锦宁问价。她在书铺里转了一圈,并没找到什么感兴趣的书,最后指着一迭纸道:“这个来半刀。”

这店里的纸也分成好几等,有那雪白的质量好的,也有发黄粗糙价钱便宜的。杜锦宁选了一种中间偏下价钱的。除外之外,她又要了两支毛笔,两块墨条。

她在现代用惯了好东西,那些实在粗劣的她看不上眼,后面这两样也是中间偏下价钱的。但这么一算下来,她还是一下子花了五钱银子。

看来读书还真是费钱。

掌柜和小二见她付钱的时候眼睛都不眨,心里大呼看走眼了。他们实在没想到这么个面黄肌瘦、穿着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裳的小子,竟然能掏出这么多钱买纸笔。

“还有砚台,小公子要不要?我们便宜些卖给你。”小二殷勤地问道。

杜锦宁摇摇头:“砚台有了,不用买。”说着拿起小二给她包好的东西,扬长而去。

“也不知是哪家的小公子。”小二向掌柜笑着闲话道,“真是完全看不出来。”

“这孩子虽然穿着破烂,但举止从容、进退有度、彬彬有礼,不是一般人家出来的。”掌柜摇头道,又教导小二,“看人不能看表面。”

小二表示受教。

杜锦宁出来,找了个僻静的巷子,把外面那层薄棉袄脱了,将半刀纸围一圈绑在身上,这才将棉袄穿上。毛笔和墨条则揣在怀里。

第47章巧遇

她本就瘦弱,这破棉袄又是杜方蕙穿剩下的,平时穿着还有些空荡。现如今把纸往腰肚上一围,穿上棉袄倒正合适,一点也看不出臃肿来。

她这才往回走,顺道在路边买了一个肉包子,边走边吃。

今天早上陈氏还是在牛棚里做的早饭,她只吃了一碗白米粥和几块咸菜,这时候早已肌肠辘辘了。在现代时习惯了一日三餐,穿到古代每日就早晚两碗稀粥,她还真不大受得了。

这肉包子,她倒想给陈氏和三个姐姐每人买一个,但这目标太大,让牛氏发现了可不是玩儿的。而且她卖话本的事,陈氏担心杜方苓和杜方蕙嘴不严,叮嘱她不要跟姐姐们说,因此这买包子的钱打哪儿来,解释起来也费劲,干脆她就不买了。

反正在她的谋划下,分家应该不远,以后好日子有的是,吃好东西也不争这一时。

一个肉包子快吃完时,她已走到接近城门口的地方了。

“咦。”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杜锦宁一愣之下,迅速地闪身进了巷子,再伸出头来朝外面张望。

要是搁前几日,看到杜云年她还不怎么认得。虽说原主的记忆里有这么个人,但平时打照面的时间少,记忆也模糊。

但昨晚她还跟杜云年吃了一顿饭,她自然一眼就把杜云年认出来了。

此时杜云年的模样有些狼狈:平时整齐干净的棉袄被撕裂了一条口子,露出里面的棉絮,上面还蹭了几道泥印子;头上用发带扎着的头发现在全散开了,被寒风吹得各种凌乱。

此时他的右手捂着左手,一拐一拐地朝外面跑去,后面紧追着不放的是几个长得凶神恶煞的男人,为首的一个一把把他揪住,劈手又扇了杜云年几个耳光。

“彪哥,别打了,求你别打了。钱我一定会还的,一定会还的。”杜云年被打得跪到地上,连连哀求。

“会还?”那个叫彪哥的男人一脸痞气,“空口白牙的,谁信?就凭你这输了钱就想偷溜的品行,我们敢相信你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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