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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成也迷雾,败也迷雾(感谢‘色卡卡1’的盟主打赏)(第1页)

清晨。

破晓的骄阳照耀大地,注入生机活力,让整个伦丹城热闹了起来。

在太阳升起前的几分钟,沉淀一夜的雾气缓缓消散,两者似乎达成了约定,彼此默契从不见面。

韦恩坐在办公桌前奋笔疾书,这两天为了哄狗子开心,一直在调查宠物收容所、跟进事件报道,连写日记的时间都没有,可把他忙坏了。

因为是杜宾犬,韦恩为其取名阿宾。

一开始准备叫阿杜,后来想想不合适,主要是狗子不行,太高了,钻不进车底。

宠物收容所事件基本告一段落。

几个被阿宾袭击的员工高烧住院,第一天民众对他们表达了同情,第二天反转,被恶犬袭击纯属咎由自取。

市民们被恶心坏了,尤其是将宠物寄养在收容所的主人,愤愤不平要去医院输出物理。

院长一看这还得了,不计后果为几位员工退烧,并以最快的速度将他们送出了医院。

住院是不可能住院的,别问,问就是床位不够。

医院的操作一点也不合理,甚至都不合法,但赶上民怨沸腾的关口,没人敢站出来挑刺。

流量太大,说话前得掂量掂量自己会不会被冲垮。

反之,流量也意味着风口,是宣传立人设的大好机会,这不,不少议员加入了声讨队伍,痛斥宠物收容所无规则的管理秩序,狠狠赚了一波声望。

此时的伦丹已经刷新了动保版本,这波流量还有的赚,以后无须韦恩花钱,有的是金主自己掏腰包。

几名员工被赶出医院,那天晚上,阿宾夜不归宿。它喜欢上了我追你逃的玩法,并认可了韦恩的能力,甘当胯下走狗,将自己的未来献给主人。

收服了第一位复仇之灵,韦恩没有急着签约第二位,他魔力不够,养一条走狗就捉襟见肘了,养两条有极大的可能被反噬。

说起来,阿宾其实很好养活,每天消耗不了多少魔力。

尤其是晚上,它可以和迷雾融为一体,大大缩减了韦恩的魔力开支。换一个说法,狗子很懂事,知道家境不富裕,会自己在外打猎找食吃。

狗不嫌家贫,也就是狗子,换成猫……

呃,不能这么说,猫猫其实无所谓你富有还是贫穷,因为无论你有钱没钱,猫都瞧不起你。

言归正传,韦恩白天忙着东奔西走,晚上也没闲着,渐渐摸索出了复仇之灵的正确打开方式。

阿宾一到晚上就来精神,迷雾覆盖的范围皆可畅通无阻。

在迷雾中,阿宾的各项素质大幅强化,速度、力量、耐力十分惊人;借助迷雾掩护,它不仅能够完成隐身、潜行,还能借助迷雾施展类似魔法的超能力。

成也迷雾,败也迷雾!

一旦离开雾气覆盖的范围,也就是伦丹市,韦恩必须用自己的魔力为阿宾续航,这是一个十分恐怖的数字,把韦恩榨干都办不到。

白天的时(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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