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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么奇怪,人都说,男子太重于皮相,未必等到色衰而爱驰,便会提早转移注意力,将心不再放在曾令他一见倾心的女人身上。而荀野,可能是多年行军作战,让他没有那个功夫去心猿意马,所以两年多了,他这种对美色谄谀巴结的状态,似乎总在持续。
杭锦书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听夫人说记住了,荀野不再说话,只是原本鹤势螂形的姿态,摆得更正了一些,眼神之间闪动着某种期待。
杭锦书只当作是看不懂,默然收回了视线。
荀野果然好一阵失望,但思及夫人此刻遍布冻疮的脚,他也没有闲情再去计较什么称呼,嗓音发紧:“荀氏儿郎自小生活在北境,习惯了北境严酷的风雪天气,长冻疮是极少的情况,我太疏忽了,才让夫人罹受此难。夫人,日后只要我在,你不要担心,我每晚都来抱你的脚睡。”
“……”
那倒是大可不必。
可荀野打定了主意,杭锦书顾着两家的联姻也不会拒绝,便让荀野得逞,两只脚被他的怀抱轻薄了一整晚。
他就睡在她的床头对面。
这一整晚杭锦书思潮起伏,心绪不定,就像把柄被荀野攥在了手里,难以成眠。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荀野这人能征善战是个赳赳武夫,浑身上下充斥着血气和体味,好在竟没有脚气。
这竟是他身上唯一的优点了,苦中作乐一番,也算是能捱过这夜罢。
要是单说她这位夫君的皮相,荀野的五官掩盖在麦黄的皮肤之下失了精致,其实细看无不妥帖,也符合武将画像里浓眉大眼的俊朗之相,只是
若是和零州有口皆碑的美男子比较起来,难免会相形见绌。
或者,杭锦书钟意的就是那等更加温润清隽、清瘦昳丽的皮囊,而非睡在她身旁,鼻息沉重、肢干庞大的夫君。
既嫁之,则认之。看习惯了,也算能看吧。
日子不能精细着过,只能凑活。
人总是不能十全十美的,杭锦书也不会脸大地觉得自己能改变荀野,所以,忍忍就过去了。
雪后初霁,苍古原上的积雪开始消融,露出一圈圈伤痕累累的地皮,满目疮痍的江山里,放眼望去,到处是枯黄灰败的死寂,看不出一丝积雪将尽、春信将至的喜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