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施雪桐:(叹气)
二人同时:联手做掉作者吧。(认真)
作者:不要啊!!
第59章 两件喜事
原来头皮发麻的感觉,不止是因为恐惧或是寒冷,胸.前的那只手明明一点柔美的女性特质也无,的确是只好看的男人的手,可那几只轻轻拨撩着纽扣的指尖,却让人无端端地感受到了欲语还休的引诱。
似是无意地掠过胸口狂跳的心脏,那手一下子便往上而去,柔若无骨地搭在自己的肩膀上。沈笙忍不住抖了一下,下一秒,耳边便传来低而柔.软的问话:“公子知道我是谁吗?”
就好像他真的是被蒙住双眼的花公子,目不能视,只能凭借触感与听力来判断“绑匪”究竟是谁。
“桥二娘。”沈笙十分僵硬地吐出他该说的台词。
与柏星宇那种直接的呼气不同,对方并没有刻意地在他耳边吹气,反而只是安静地依偎在他耳边,轻轻地呼吸,细小的气流在耳旁涌动,轻微却又难以忽视直到沈笙实在忍不住地侧过脸,于歌才轻笑一声。
“公子好害羞啊……”调笑的语言大胆极了,可比他的话更大胆的,却是他慢慢探到沈笙脸上的手。几乎将他半张脸都捧住,无视他抗拒退缩的动作,略带巧劲、强硬地将那张脸捧到自己面前,“是不喜欢我吗?”于歌低声问道。
花公子是被蒙住了眼,可沈笙并没有。在如此近的距离里,他满眼都是于歌那张杀伤力极强的漂亮脸庞。他并没有直视沈笙,楚楚可怜的目光却仿佛停驻在他不自觉抿起的嘴唇上,整张脸都透露着迷恋与陶醉。他看似平静,可抚着沈笙脸的那只手却隐隐地在颤.抖除此之外,根本没人看得出他被压抑得很好的激动心情。
毕竟所爱之人正在怀中,又有谁能够心如止水呢?
他的演技太过真实细腻了,就只是一个垂眸的动作,便很好地表现出了桥二娘的爱意与一丝不自觉的自怜。他的半个身子都趴在自己身上,温热的触感几乎完全笼罩了自己,无处可逃的沈笙差一点就要坚持不下去了,可他求救的目光投向邱雨,对方却只是对他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沈笙只好艰难地继续说台词:“……我并没有不喜欢你。”
“真的吗?”惊喜地抬起眼来,于歌的脸贴得与他更近了几乎只差一指的距离,两人的嘴唇就要贴到一起了。从未与他贴得如此之近,沈笙心神大乱,面上却仍强撑着作出淡淡的神情。“姑娘请自重。”
对方炙热的目光仿佛有实体一般,他的目光所及之处,沈笙便能感受到那里的肌肤也烧了起来。在他察觉到时,自己整张脸都已经红透了,再怎么看,都像是完全输了。
他可真没出息,没想到自己会被亲眼看着长大的少年逼成这样。沈笙自暴自弃地想着,正想开口投降,可于歌的眼中却忽然闪过一丝狡黠,在沈笙理解之前,他一只手按在沈笙跳动频率极快的胸口前,竟然真的就这么凑了过来,贴在沈笙的嘴角轻声道:“您真是这么想的?您的心跳却告诉我您在说谎呢。”
简简单单,平平无奇,仅以记录生活想法。也许多年阳光下的午后,我可以捧着书去咀嚼文字里有关过去的我。......
每一集以一个神奇的发明为抓手,两位主人公(朝帆、夕舟)开始他们的创造发明之旅,进而发生一些神奇的故事。......
先生这篇小说,除了开头、中间、结尾不太好,整体看上还是很开门的哦~~~在广袤无垠的修仙大陆上,家族林立,宗门众多,各方势力为了争夺修炼资源,明争暗斗,从未停歇。林毅,出生于大陆上声名赫赫的林家。林家,一个传承久远的修仙家族,底蕴深厚,高手如云。修仙一途,境界划分明确。从最初的练气期,引天地灵气入体,锤炼自身;到筑基......
【本文将于1.22日开始倒v,从第26章开始倒v,入v当天会有万字更新掉落,谢谢小天使们的喜欢。】文案如下:作为一个原生家庭有点不幸福的普通学霸白领,在经过近二十年的苦读后,瑾宁刚毕业工作一年,便因加班过重不幸猝死了。幸运的是,她胎穿了,胎穿到了能修真成仙的修真界,成了一小家族的少主之女,爹娘疼爱,爷奶双全。虽然胎中无记忆,但是能穿越的灵魂怎会没点特殊?胎灵夙有的灵慧本能使在她母腹中大量吸收先天之气,这使她一出生就赢在起跑线上,拥有了单木灵根、先天之体,还在丹田里储存了大量其他先天之体没有的先天之气。七岁恢复前世记忆,她小心隐藏。入宗门,她发现自己拥有先天之体和大量先天之气,小心隐藏。逛坊市,机缘得到仙植乾坤葫芦所结小葫芦,得灵宠和空间,继续隐藏。学灵植术,发现自己是天木灵根、木灵体,还是小心隐藏。去炼丹,发现自己有极高的炼丹天赋,她半露半藏。……其他人为她展露出来的天赋、才华吃惊不已,却不知这只是冰山上的一角,怀璧其罪的道理,她又岂是不知?聪明智慧、温柔坚韧、善良谨慎的秉性,是前世造就的,顶尖的灵根、特殊体质、绝佳的悟性、不错的机缘,是今生上天赋予的。前世今生,智慧、心性、天赋和机缘,这一切都促成了今生她的腾飞!家人疼爱、族人爱戴、师尊看重、师兄爱慕、众修士倾慕,这是她璀璨修真路的点缀。修真问道,一路登仙,踏青云路,上九重天,求逍遥意,是她此生所求!踏入仙途,对瑾宁来说,是一遇风云便化龙!ps:1.修真升级为主,感情为辅,有亲情、友情、爱情,cp师兄。2.有部分读者反映救小葫芦部分情节太圣母,不喜勿看。3.前期女主实力还不强,苟发育,有部分情节,比如江玉蓉和程管事部分,有点小憋屈,不喜勿看。4.前期节奏略慢,后期加快。……………………………………………………作者的另一篇文《清穿之宋格格有异能》也在连载,有兴趣的宝子们也可以去看看噢。文案如下:感情版文案:在末世中被丧尸咬死的宋玉瑶没想到死后还能重生,她成了康熙朝四大爷胤禛的小妾宋格格,传说中四大爷的第一个女人,并且把末世时觉醒的水系异能也带来了。经历过末世的她珍惜再来一次的生命,决心在清朝好好生活。幸好,在末世被称为鸡肋异能的水系异能在后宅倒是很有用处,调养身体、美容养颜、辨毒保胎。连生三个健康孩子的她,深获四爷宠爱,不仅成了四爷府上的侧福晋,还一路成了贵妃、皇贵妃、皇后、太后,成为四爷后院的最大赢家。事业版文案:史书会如何评价宋玉瑶呢?大清历史上最长寿的、活成了人瑞的太后?大清历史上第一位由包衣升职到皇后、太后的汉人血统妃嫔?千古一帝德昭帝的生母、对他影响最大的人?还是牛痘的发现者,土豆、玉米、红薯在种花国本土化的改良人,把西红柿和辣椒首先端上种花国餐桌的人,种花国多种救命药草的发现和培育者,一个主业是妃嫔的农学家和药植学家?最初,她不过是一个经历了末世后,侥幸穿越到胤禛后院里的,只想安分度日的小格格而已。...
《帝业》一书中,男主霍延出身将门,因朝廷腐败,家破人亡,入庆王府为奴。 庆王世子心狠跋扈,霍延遭受欺辱虐待数年,几次差点伤重而亡。 直到乱世来临,他逃出王府,一步一步执掌兵权,霸图天下。 登基后,将庆王世子五马分尸。 楼喻好死不死,穿成下场凄惨的庆王世子。 为保小命,他决定—— 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 种粮食,搞建设,拓商路,兴兵甲,在乱世中开辟一条生路。 渐渐地,他发现男主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 某一天敌军来犯,男主身披铠甲,手执利刃,眉目英俊宛若战神降临。 击退敌军后,他来讨要奖励—— 浮世万千,惟愿与君朝朝暮暮。 白切黑受VS忠犬攻 阅读指南:架空文,以作者设定为主。有基建元素,前期慢热。...
我一个出马先生,要脑子干嘛?只要我足够愣,黄皮子也占不到便宜。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故事,也是出马先生的传奇一生。人生也好,人性也罢,智者终究会得到属于自己的答案。一本见闻录,半部马家史。民俗怪谈,惊惧诡奇,皆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