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脑子寄存处~
看此小说的读者,爆富!爆美!爆帅!
——
林轩死了。
他撞见他的妻子和一个男的上床,他们联手把他杀了,把他投入江中,伪装成跳江自杀。
秦若瑶慌慌张张的拿着他的“遗书”报了警。
好几辆船在江中打捞着林轩的尸体。
因为秦若瑶给他们提供了错误的信息,他们注定无法打捞成功。
秦若瑶跪在江边,撕心裂肺的哭着。
“老公,你别死,你为什么要这么想不开要自杀啊?”
“你不会赚钱,也失去了生育能力,我不怪你的,不怪你的。”
“老公,别死啊,你快出来好不好,老公。”
“呜呜呜,你死了,留下我一个人,该怎么办啊?”
秦若瑶的眼泪哗啦啦的流。
她一天都没有吃饭也没有喝水了,唇瓣发白,摇摇欲坠,她这模样让人见之落泪。
“秦若瑶是真的喜欢林轩啊,这林轩何德何能,能让她这么爱他?”
帝王将相,盖世伟业;贤士迁客,千古文章;香车美人,英雄气概……吾只问一句:可得长生否?这是一个穿越末法古代求长生的故事。光阴飞逝,岁月荏苒;尸解羽化,驻世长生。...
林知是个空有美貌的富二代,顺风顺水,肆意妄为,唯独遇上徐颂年一而再再而三的栽跟头。 第一次,他闯入徐颂年家中,试图在对方和别人成其好事的时候突然出现吓死他,不料闹出乌龙反被教训。 第二次,他闯进徐颂年办公室,被对方反剪双手摁倒,出了好大的糗。 第三次,他被迫和徐颂年出差,雨夜出走,浑身湿透被徐颂年捡了回去,像一只张牙舞爪又可怜兮兮的猫。 针锋相对,好感渐升。 可林知却不懂何为喜欢,将徐颂年好不容易捧出来的爱意踩在脚底。 两人就此分别,一别就是五年。五年后,林家破产,林知成为任人欺辱的穷小子,而徐颂年西装笔挺、保镖成群,抬一抬手就有无数人想给他递烟。 身陷囹圄之际,林知不得不求到徐颂年跟前,曾经对他有好感的男人眼神冰冷,轻飘飘的喊他滚。 林知咬牙,抛弃自尊,使尽手段滚回了徐颂年身边,百般哀求才让对方答应包养他。 克星成了金主,豢养在笼里的金丝雀本性复燃,披着漂亮的皮囊行事愚蠢,被人抓住欺负。金丝雀又哭着跑回来,黏着金主让他把羽毛清理干净。 你虽愚笨,却实在让我喜欢,即便仗着我的宠爱有恃无恐,我也甘之如饴。 高亮:受有点作,无追妻火葬场,受控慎入...
【写书如上班,早八晚六,做五休二,能更就更】但见时光流似箭,岂知天道曲如弓。周满一生凄苦,求全难全,本以为逆天改命得证大道,列为齐州帝主,却不料封禅当日,为千门百家围攻,殒身玉皇顶。前尘散尽,一朝梦回……剑阁之上,又闻金铃遥响;白帝城内,仍听神女高歌。那一年,山下的茅草屋里,孱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学剑,举起生锈的柴刀,剁掉了她的小指。十六岁的周满,捂着伤,坐在檐下,听了一夜的雨。-重来一世,要怎么活?-怎么痛快,便怎么活。备注:1.本书全凭自己喜欢,三流作者脸滚键盘,【更新全看状态】【谢绝写作指导】【不提供任何“质”“量”保证】【也请勿替作者贷款保证】2.女主修弓箭,非完人;3.书名源自《忆真妃》别名,故事无关联;封面绘图感谢@Zuye逐夜,书名题字感谢@赵熙之...
叶欢是仙宗门的花仙,机缘巧合,穿到了一本年代文里,街道办的大喇叭正喊的激情昂扬:“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妈对她说:“这批知青是去红星农场,红星农场有个花圃,妈托了人,把你分到花...
【原名《病态依赖》】 很久以后,沈念对朋友说:“我和顾执在一起了。” 朋友没有意外,只是静默了几秒: “也好,既然躲不开就当为民除害了吧。” 为民除害?形容的倒也贴切。 毕竟所有人都知道顾执是个疯子,性格阴郁,喜怒无常,手段阴辣,连死都不怕。 可所有人也都知道,顾执很乖,沈念的一句‘听话’就能让他收起全身的刺,乖的像只眼里只有沈念的狗。 ------------------------ 【得过且过清冷受X占有欲超强年下攻】 阅读提醒: 1、不要用正常人的思维逻辑去理解和解读攻,他真的不正常,且有病。 2、攻和受均不是完美人设,都会犯错。 3、不甜。...
前辈佳作,万众敬仰,但其中着实有太多隐晦不明之处,鄙人大胆求探,多方引证,只想给神雕和倚天各男女主一个可行可信的开端和结局,以实众位看官心中疑虑和牵挂,故而风云再起,侠义重现,江湖儿女痴情牵绊,庙堂群宦各有谋算,豪客英侠去留无憾,望众位读者不吝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