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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腿坐在地上,耳朵尖尖地立着,无视了随着盘子一同附上的筷子叉子,直接用两手抓着新鲜出炉的熟牛肉,张开嘴咬了一大口。
“嗷呜!”
被烫得吐出舌头,手却不肯松懈地抓在肉上,左手倒右手,以最笨拙的方式给肉降温。
一块最简单不过的肉排而已,也搞出大动干戈的阵仗。佘初白一脸麻木,从他身后走过。
“嗷呜——!”又是一声吵闹的狗叫。
佘初白坐到沙发上,没什么歉意地开口:“没看见,不是故意踩你尾巴。”
半兽人沉浸在进食的喜悦中,两只耳朵沦为装饰品,也根本不在乎被践踏的尾巴。
佘初白拿起电视遥控。
视野左下角有个令人心烦的遮挡物,毛耳朵动来动去,佘初白竭力想忽视,但做不到。
电视上转播着MLB全明星赛,佘初白却很难集中注意力,将视线从另一个(姑且称之为)人的身上移开片刻。
靠,一条狗长这么帅干什么。
无论是精神抖擞竖立着的毛茸茸的耳朵,还是垂在地板上的蓬松光泽的粗壮尾巴,就连小腿的那一侧肌肉线条,都堪称流畅健美。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部分,还是那一头蓬松盈动的乌黑头发,不知令多少程序员艳羡。
吃什么长的,佘初白很难相信光从一个人的发型上,就能看出朝气蓬勃的生命力。
这狗得是条混血狗吧,眉骨高,眼窝深,鼻梁挺,嘴唇不薄不厚抿成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线,是整形医院会在印在宣传手册上的类型。
就是吃相太不雅观,有点破坏整体美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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