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一十七章 莲子跑了(第2页)

鬼心莲能够炼制破障丹,破障丹可以用于筑基修士突破金丹期之时的屏障,十分难得。

灵初知道的一清二楚,却没有丝毫的争夺意思。

先不说打不打得过筑基后期和筑基大圆满的修士,就说距离灵初用得上破障丹的时间,最快也得有个几十年的时间。

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去争夺鬼心莲。

还是先将体内的灵力,顺利转化为生死阴阳二气,并使之流转不息。

但灵初怎么也没想到,鬼心莲的莲子,给她来了个山不就我,我来就山的经典案例。

一头雾水的,灵初下意识用神识抓住向她急射而来的一道乌光,一颗好似墨玉雕琢而成的莲子,下一刻,静静的躺在灵初白皙细腻的掌心之上。

这是什么?

灵初还来不及细想,一道带着浓厚杀意的飞剑刺破空气,带着金戈之声,斩向灵初。

身上青光闪烁,一道若隐若现的青色纱衣浮现在青色长袍之外,散发的青青毫光,轻而易举的挡下了带着杀意杀来的飞剑。

灵初丹田灵光一闪,一颗滴溜溜的剑丸飞了出来,剑丸周围,还飞舞着数柄纯白的飞剑。

铛!铛!铛!

一前,一后,一左。

三柄纯白飞剑分别挡下来自三面的杀招,发出金属碰撞之声,滴溜溜旋转着的剑丸展开,一柄黑白二色随意点染,犹如水墨画的飞剑出现在半空之中。

水墨画似的飞剑带着淡淡的黑白灵光,轻飘飘的划过刺在青罗蝶衣之上的银白飞剑。

悄无声息的,灵光熠熠的银白飞剑,断口整齐的被切成了两半,熠熠灵光闪烁了一下,最后黯淡下来,跌落在地上。

水墨飞剑轻松的斩断了银白飞剑之后,又一一斩过被阻挡住的三样偷袭的法器。

一根赤红色的长枪,一条五彩的轻纱,一道雪白的细丝。

除了那道雪白的细丝,极为柔韧,犹如狡猾鱼儿一般绕了过去,长枪和轻纱,皆被灵初的飞剑一剑对半了。

“我的五彩纱!”

一道娇喝声紧随着各色法器而来。

热门小说推荐
王座攻略笔记

王座攻略笔记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谨遵医嘱

谨遵医嘱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

末日黎歌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嫡女毒谋

嫡女毒谋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狂医

狂医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