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对于现在的陆鸣来说,这些是几百年后的事情,但冶炼技术的扩散却是很早就开始的。如果在有生之年他不能把战争从单纯的冷兵器比拼转变为火器的比拼,那这个穿越还有什么意思呢?
“在这方面,我汉人的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再锋利的刀剑也还是刀剑,我们只是在同样的领域内与匈奴比拼,现在汉朝的冶铁水平强于匈奴,装备上还能占到优势,以后就未必了。”
霍去病疑惑地看着陆鸣,问道:“那怎么才能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呢??”
“当然是依靠新式武器,我称之为火器。这种武器会改变战争的形态,让大汉有机会彻底解决游牧民族的入侵。”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需要明君和名将,热武器时代需要产业和产量。
“火器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技术,需要一整套相关的产业和从业者,就像丝绸一样,需要很多人种桑养蚕纺织印染,匈奴人不改变生活方式就无法在这方面与我汉人相比,若是改变了,他们还是匈奴人么?”
单说一个陌生的火器霍去病是难以理解的,谁也不能只靠一个陌生的名词就了解一个新东西,但陆鸣以丝绸为例子他就明白了。
“这火器就像丝绸一样是匈奴人无法制作的,把战争改变为火器之争就成了匈奴人的短处。”霍去病明白了陆鸣的意思。
陆鸣很兴奋,“火器的优势一旦建立,大汉就可以凭借强大的生产能力,更好的知识传承不断拉大这份优势,作战时以己之长攻敌之短,让匈奴人永远无法追赶。”
在这个时代大汉要是能大批量生产燧发枪和轻型火炮,哪还会有边患,敢称兵者,皆斩!
霍去病看着那一匹匹装备好的战马,这新到手的装备瞬间就不香了。
“陆兄什么时候让我见识一下火器的威力呢?”
……
草原上。
赵信和苏建正领兵前行,此次出征,赵信立功不多,因此他才积极请战,再次领兵出击。
出发后一直没能找到匈奴踪迹,令赵信有些着急,他和苏建商量要留下步兵和辎重部队,率领三千骑分兵而行,以便快速探查。
刚达成意见还没等出发,大将军派来的信使就找到了他。
回想着信使传达的命令,赵信很疑惑,大将军是怎么知道自己要分兵的呢?难道是苏建告诉的?那也不可能,就是苏建想通知大将军也来不及啊。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