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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唇齿留香,口液生津的美妙滋味,真是尝一口回味无穷,尝两口此生难忘。
战国时期没什么调味料,向来吃得口舌无味,寡淡无趣。
叔孙通这一口红烧肉尝下来,更是吃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可别人都能表现真实的自我,唯独他不行!
他还要站在弹劾黎筝的第一线上呢。
于是想吃得不得了的男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别人大块朵颐,心里默默流出的泪水都流在了口角边缘。
黎筝也吃得老香,一直用眼角注意着叔孙通动向的她勾唇摇头轻笑。
等到众人都享用完这顿珍馐美馔了,黎筝才施施然开口:“各位大人是否对黎用特制方法烧制的豕肉感兴趣?实不相瞒,原先的豕肉会腥臭不已,完全是因为没有阉割的原因,如今的豕肉鲜香可口,则是因为黎在各位大人食用前提前将其阉割,是以腥味全去,口感嫩滑,鲜香可口。”
黎筝抛出她今日的最后一个目的:“请问各位大人们觉得这豕肉阉割之法如何?可应推广到民间,广泛使用?”
吃得兴高采烈的隗林站起来鼓掌:“自然应当推广!不推广老夫岂不是吃不到第二顿如此美味的豕肉了?”
丞相王绾也跟着道:“如此于百姓有利之事如何能不做推广?”
“小友前些日子还与绾商讨律令,言“若有一珍稀禽兽,律法规定伤禽者关押数年,但有一民身边只有此珍禽,如若不食便有丧命之险,究竟吃还是不吃?如果吃了,又是否按照律法惩罚于他?””
是啊,放在现代就是人快没命了,吃熊猫犯不犯法?
此问题一出,王绾身周的大臣们具是颇为感兴趣的看向黎筝。
专修律法的李斯更是十分感兴趣:“如此问题,的确让人好生为难。律法自有其严谨不容侵犯之处,若独为一人开恩,岂非他人也都想要自己被开恩,如此一来,律法就失去了公平公正不容指摘的性质。”
“但若是黎民因为生存问题不得以食用了珍禽而被处死,那不就是禽类凌驾于人命之上了?铁面无私到如此程度,也着实有失公允。万扈可真是给我们出了好大一个难题。”
黎筝心想,她还有更让人纠结的问题没有抛出来呢。
比如:若有几人被困于海上,没有任何吃食,在此情况下为了生存,其中一人被另外几人分食,如此又是否应该判刑呢?判刑的话施以多重的刑罚是为合适呢?
[绿文·n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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