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要是妾身没能挺过去,王爷一定要护着宏熠。”
毕竟这是她来过这个时代的痕迹了,即使只能在史书上记下一个洛氏,宏熠生母,但是也算是有了痕迹。
他呼吸瞬间窒息,不敢想象若是她们两人争吵后是最后一面,他会怎么办。
“之间蒋侧妃的事,是本王思虑不周,没有顾及桑华的感受。”
洛桑华眼眸微闪,他这是跟自己承认错误?她都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了,项修煜居然先低头了?
那她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生气,拿乔,还是找个台阶就下了?
过了一会,洛桑华不动声色道:“蒋侧妃长得花容月貌,又有旁人没有的气质,王爷喜欢也是当然的。”
项修煜眉头微皱,第一次见到蒋侧妃的时候,看见她面容清冷,面带倔强之色,眼泪一直不停地流,她身边奴婢说她刚到王府,有点不习惯,可能思念父母,项修煜有了恻隐之心,便选择在花灯节的时候带她回蒋家了一趟。
蒋侧妃是蒋大人续弦所生的孩子,虽然比不上嫡长女尊贵,但是在府中也算是宠着长大。
之前半个月项修煜一直留宿蒋侧妃那里,也是发现蒋侧妃是个嘴巴把不住门的女人,将她父亲的一些爱好习性、会见了那些人都秃噜了出来,她父亲是户部尚书,掌管朝廷钱袋子,不过他是忠心于皇帝,脾气很硬,并没有站队。
项修煜从蒋侧妃手中掌握了不少有用的消息,只是没想到,洛桑华居然因此生气了,他原以为会和以往一般,宽容大度,最多气恼一会,就很快过去,这一次他终于发现。
德恩说,他给蒋侧妃的宠爱已经越过了桑华,所以桑华才会多想。
项修煜轻叹一声,听到她得了疫病的时候,他连夜赶了回来,一路上都未曾停顿,现在看见她安然无恙提起的心才慢慢放下。
他想起祖父曾经把容贵妃捧在手心,还一定要立她刚出生的儿子为太子,父皇差点被废,此后父皇一直痛恨耽于美色之人,项修煜对此也嗤之以鼻,如今却觉得话还是不能说的太满。
他若能得到这天下,自然想要把最好的给偏爱之人。
“桑华,你好好休息,这些日子,我知道发生了许多事,会给你一个交代。”
洛桑华看着他眉目间还带着疲倦之色,知道现在不是告状的好时期,便真心说道:“王爷还是休息会吧,事情一时间也无法解决,你在外办公这么多天,又连夜赶路,你看起来憔悴了不少。”
她真怕他猝死过去了,他是工作狂,一做起事来熬夜都是常态。再帅气的面容也顶不住长期摧残,洛桑华怕某一天他变丑了,自己装不下去了。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