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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2页)

---正文完结---

【符珏番外】枪花与小狗(be预警)

【作家想说的话:】

感谢【果花】老师送出的【么么哒酒】、感谢【momo】老师送出的【玫瑰花】!!

这个番外写得我文思泉涌,迫不及待出来创人,果然写be才是最爽的我好快乐(爱心)

-----正文-----

我很庆幸自己在这个时候还能保有一丝理智,让我能回想起当年和顾毓相遇的场景。我问自己到底后不后悔救了他,但是我的时间已经用尽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和他都不会知道了。

大概在9年前左右,我在海外最富盛名的医学院拿到了我的博士学位,兴致勃勃地想要回国大展身手。我想上手术台,我想发顶会顶刊,我想评职称,总之就是将自己往大众认为成功的那条路上推,直到我遇见顾毓。

那时我所在的医院组织了一次义诊,就在贫民窟那边。其实我当时觉得很无助,因为那些暮气沉沉的老人、那些希冀又绝望的小孩,他们的病不在于现代医学的局限,他们的病在于穷。

所以我只能安慰,对,一个医生,我能做的事情只是安慰。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一个暴雨天,因为我忘了带伞,原本烦闷的心情在被大雨淋上头的时候直接爆发,这时候一个血人从暗巷中冲了出来,然后径直倒在我面前。

我当时真的吓了一跳,心想这不是碰瓷吗,然后我蹲下身去看那人。

“那人”这个说法其实不准确,应该说那是一个还未成年的小孩。他长了一副过分可爱与漂亮的脸,但浑身上下都是火药的硝烟味。他的身上有三处枪伤,血液从枪眼里像失去动力的喷泉一样漫出来,流淌在脏污的地面上。

我顺着他的枪伤一直往上看,直直对上了一双阴柔却狠戾的眼,那孩子的眼神像狼一样凶狠,又像淬了火的钢铁一般顽强,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惊人的求生欲望,于是我把他捡回了家。

说来也是非常突然,因为我这人其实从没捡过什么东西回家,连猫猫狗狗都没捡过,结果一捡就捡了个大的,我捡了个小孩回家,然后悉心照顾了快两个月,小孩终于能下床了。

在他不能下床的两个月里,我们几乎很少交流,我仅仅知道他的名字叫做顾毓,他是一个被抛弃的孤儿,其他事情我一概不知。

在他能正常生活之后,我本应该将他送回贫民窟,只是这该死的恻隐之心,或者说是出于一种高高在上的好奇,我主动提出希望他留在我家里,我提供学费让他完成学业。

我很好奇,有着这样的眼神的孩子,在我的帮助之下,到底能过上怎样的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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