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所有西区的幸存者们来说,今天是他们进入夜州大学聚集地后最黑暗的一天。
这也是末世对所有幸存者的回应,那些以为进入聚集地就可以靠着军队保护高枕无忧地的人,那些以为末世仅此而已的人,那些企图躺平混吃等死的人,都被末世回以鲜血淋淋。
西区五食堂外,灰白无毛的丧尸猴子挥动着锋利的爪牙,肆意屠杀着一切所能见到的活物。
幸存者们好似被狼群惊扰的羔羊,除了尖叫和逃跑生不起一点反抗的勇气,同类被随意抛洒的残肢足以震慑住任何红温想要反打的人。
屠杀进行到这个时候,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幸存者不再执着于与怪物的较量,而是开始互为对手,不需要跑得比变异猴子快,只需要比同伴快就可以。
叶青此刻无比庆幸自己大学生的身份,让自己平时有机会在学校的逼迫下进行体育锻炼。
曾经不情不愿的汗水,在众多身体虚弱的上班族面前,终于是浇灌出了胜利的果实。
奔跑在人群中的叶青,余光忽然瞄到一只变异猴子手脚并用,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急速接近,吓得他心脏狂跳到几乎骤停。
看着身边张着大嘴呼吸,快喘成狗的中年男人,叶青一秒就做出了决定,死道友不死贫道!
猛的一个提速就拉了中年男人一个身位,只要保持住,马上就能将其甩在身后。
正当叶青微微松气时,快甩成风火轮的右腿突然被人从后面踩了一下,下一秒就失去平衡踉跄着往地面扑去,滚了两三个轱辘才仰躺着翻倒在地。
而刚才落后他一个身位的中年男人则是看都没看的从他身上跨过,背影迅速远去。
这一刻叶青都顾不上疼痛,满腔的怒火几乎是要将他点着!
这个煞笔东西肯定是故意踩自己的!为的就是让自己给他垫背!
身后追击的丧尸猴子可不管人类的勾心斗角,本来还要稍微花点功夫的猎物送上门来,它只能是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看着血迹未干的利爪带着一阵腥风朝自己抓来,叶青突然后悔了。
后悔自己的软弱、后悔自己的懒惰,以为依托军队保护自己就可以混吃等死。
当其他幸存者踊跃报名去民兵队、报名去施工队时,自己还骂别人是煞笔,不聪明,为了多吃点就去受累、去给军队卖命。
“末世了还当个屁的牛马?去让军队剥削自己?这不纯纯脑袋有病吗?”
“军队是他们的,生命是自己的”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