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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一如我心。
签字的时候,沈思衡慢慢吞吞地,把我的脾气都激了起来,催促:「能不能快点?」
「以后你是不是不会再理我了?」
担心他反悔,我温柔道:「怎么会呢?离婚了还是可以当朋友啊。」
沈思衡终于签下名字。
我在心里骂一句:狗屁朋友!
分开前,他问可以不可以抱我一下。
我摇头:「抱歉,不行,我跟你不熟。」
他眼眶红了:「沅也,你喜欢过我吗?」
他的问题问住我了。
我仔细想想。
是的,我喜欢过他。
不是青春少女时期的暗恋,是走出社会后的朝夕相处。
他虚伪的温情,曾有片刻温暖过我。
只是后来我发现,他不配我的爱。
所以我说:「没有,我只是为了报答阿姨的养育之恩。」
沈思衡哭了。
我没有心疼,更没有搭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