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心念一动间,太傅飞身一跃,下了山坡。
来到山坡下后,太傅一下就发现了那处毫无遮掩的山洞。一块大石头孤零零地立在洞口,周围还有被人拔下的杂草。
太傅阴沉着脸朝着洞里瞧了过去,洞里的地面微微地凹陷,那是有人长时间卧躺在里面才会造成的痕迹……
聂清麟!你且要藏好了,千万别让本侯找到你!
其实聂清麟也是这样的盘算,既然久久等不到废帝的告示,加之她觉得此地并非安全之说,还是尽早离开才好。
虽然此时关卡很严,但是她已经恢复了女装的打扮,只要再稍微修饰一下,料想那些官兵也想不到,这个娇娇弱弱的娘子是他们一心要寻找的人。
聂清麟想去江南,那是母妃的家乡,魂牵梦绕的地方。
张侍玉一向是小主子说什么,他便也是什么,听了聂清麟这么一说,便开始收拾起行囊,准备路途上所需要的物件。
等到准备的差不多了,第二天就要告别花溪村准备上路。
他们所在的院子是在村子的东头,这是靠近村尾的地方,背后就是大山,当初老张太医也是看中了这里的僻静,才买下了这个宅院。
临行的前天晚上,张侍玉炖了条花溪村所特有的稻花溪鱼。可是聂清麟只尝了一口就不肯再吃了,说是这鱼有些发腥,就连炖的粥都说有些怪味。
张侍玉知道小主子口娇的毛病,连忙拿出在集市上买的零嘴吃食,聂清麟嚼着糕饼肉脯,倒是吃得甚是得趣。
村中不比宫中,不过因为张太医的悉心照料,聂清麟的饮食起居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动。比如,花溪村因为有一条溪水砸村子里通行,村中人大部分没有存水的习惯,都是烧菜做饭都是现用现取。
可是聂清麟饮用的水,是先用铺了干净卵石细砂的水盆过滤了两宿后才烧开饮用的。
看着张侍玉吃着自己不肯吃的那条鱼,聂清麟心里微微一甜。
此前的十五年活得太不易,她从来没有过什么美好的打算。但是她终于可是设想一下自己的未来,眼前的这个敦实斯文的年轻人,倒是跟话本子里的良人颇有些相似……
觉得肚子略饱了,聂清麟就独自在主屋睡下,而张侍玉与前几晚一样,在另一侧的西厢睡下了。
也不知是几更天,突然整个村里传来了狗吠的声音,可是只一会,就归于了沉寂。聂清麟这几日觉轻。稍有些动静便醒了。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