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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踪蛛,亦被称为鬼魅魔蛛,乃是峡谷中的蜘蛛王者。
然而,鬼魅魔蛛能成为蜘蛛王者,并非因其魔力高深或毒性强烈。
主要是因其吐出的蛛丝极为特别,任何魔兽都难以察觉其蛛丝的存在。
同等级的魔兽一旦被其蛛丝粘上,便难以挣脱,最终会在其带有麻醉性的粘液中逐渐失去战斗力,甚至直接死亡,进而成为魔蛛的食物。
但再厉害的法门也有其缺点,鬼魅魔蛛蛛丝上的粘液最大的缺点便是怕高温。
当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时,粘液便会溶化成液体流掉。
人类一般都穿着衣物,只要小心些,避免让粘液粘上皮肤,便危险不大。所以,鬼魅魔蛛对人类来说,还是不足为惧。
馨兰一边拨弄着火薪炙烤蛛网,一边向莫玉铭介绍道:
“初级的迷踪蛛只有拳头大小,攻击力有限,只能算是一只普通的小虫子而已。其食物来源也是一些低级的昆虫爬虫等。
等进化到二级时,其体型就会增加几倍,几乎和猫、兔一般大小了,其掠食的对象也发生了改变,不再局限于捕食低级爬虫,开始猎杀一些小型兽类动物。
并且在这个阶段,有一部分魔蛛开始变异,成功者就会进化成为魔兽,吐出的蛛丝也发生了变异,这些变异的魔蛛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鬼魅魔蛛。
这个阶段的魔蛛丝开始有了一些附加特性,蛛丝变得更加透明,更不易察觉。
当魔蛛进化到第三级时,魔蛛会长大到如同羊驼或者牛犊一般大小,蛛丝更加粗大更加结实,并且开始有迷幻伪装的附加特性了。
这个阶段的蛛丝几乎可以和周围的景物融为一体,没有触碰到基本上发现不了蛛丝的存在……”
随着温度的提高,莫玉铭看见粘在自己衣服上的蛛丝慢慢凝聚出一颗颗细小的如水滴一般的粘液。
溶化后的粘液像水珠一样顺着蛛丝一滴滴地向下流淌,最后滴落到地上,或者渗入到莫玉铭的衣服中。
就在莫玉铭被大火烤得大汗淋漓的时候,黏在莫玉铭身上的蛛丝都滑脱开来。莫玉铭赶忙退后,离开火堆走到一旁凉快起来。
此时,他的心中对这迷踪蛛充满了好奇与警惕,同时也感激馨兰的机智应对,让他成功摆脱了困境。
待莫玉铭脱离蛛网后,馨兰浇灭了火堆。
本文于本周六入v,感谢大家支持正版。新文预收《外科院长穿成古代小可怜》种田文,《小僵尸靠直播成为玄学大师》玄学文下面本文文案邴温故从丧尸世界穿到古代世界,乍看这满世郁郁葱葱,青翠欲滴,觉得哪哪都好,尤其是同村的小夫郎南锦屏,那就更好了。邴温故作为二百三十年的单身老光棍,想媳妇已经不是做梦都想找媳妇的那种了,而是为了找媳妇命都可以不要的存在。可是,邴母说,“儿啊,咱家太穷了,你娶回来也养不起!”邴弟说,“哥,你娶媳妇,我就娶不成了,咱家钱只够一个人娶媳妇的。”岳母说,“锦屏,你不能嫁,嫁过去吃不上饭,会饿死的。”岳父说,“锦屏,你嫁给他,不如留在家里干活,至少这个家不会饿死你。你兄弟们不是没良心的,他们的孩子以后给你养老送终。”村人说,“邴温故家穷成那样,能吃得起饭吗,还妄想娶夫郎,简直痴人说梦。”还有村人说,“南锦屏就算丑点,不能生,嫁不出去,但又不是傻子,怎么也不至于嫁给邴温故!”南锦屏看着邴温故一贫如洗已经不足以形容其贫穷的家,道:“我嫁!”所有人以为邴温故穷成那样,怕是成亲宴都办不起,结果就看见在婚宴举行前,邴温故把房子修了,成亲宴搞了十荤十素,寓意十全十美。所有人都以为邴温故一定是打肿脸充胖子,以后都得举债过日子,坐等着看南锦屏的笑话,看他嫁过去后怎么累死累活还债。结果嫁过去后,邴家什么都不让南锦屏干,就差把南锦屏当祖宗供起来!村里哪有不干活的大姑娘,小夫郎,村人羡慕死了,眼睛都快红的滴出血了。村人就说,“邴家这是太穷了,生怕南家小哥跑了,这才什么都不让他干的!”转头就羡慕得晚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他们也想不用伺候婆家一大家子人!第二天,村人发现邴温故走了,就又谣言四起,誓信旦旦道,“一定是邴家欠了太多钱,还不起了,邴温故跑路了。看着吧,南锦屏的苦日子开始了!”可惜,村人没盼到南锦屏的苦海无边,邴温故就带回满车绫罗绸缎,一跃成为村中首富。村人再次酸溜溜道,有钱有什么用,得有势,不然都是给有权人攒的钱袋子。结果转头邴温故考上了秀才、举人、状元郎,当了县令。自此一路加官晋爵成为知州巡抚、尚书、侯爷,最后荣登帝师。而那个被村人预言跳进火坑,一辈子只能在苦水里泡着,当牛做马的南锦屏被攻邴温故在心尖上疼宠了一辈子,荣华富贵了一辈子。后来乃至皇帝都知道邴温故有个心尖尖夫郎,谁也招不得,碰不到,那是邴温故的逆鳞。新文预收《外科院长穿成古代小可怜》莫皎乃二十一世纪顶尖医学圣手,高官富豪请他手术,都得提前一个月预约,就这能否预约上,还得看他意愿。三十五岁时,莫皎再次迎来事业高峰期,获得诺贝尔医学奖,本以为往后前途无量,没想到半道崩殂。再睁开眼睛,莫皎就来到古代,一本书中世界。这些莫皎都能忍了,可是他忍不了的是自己竟然穿成书中的小可怜。小可怜身世显贵,乃是当时的四大世家之首的莫家,便是当时的统治者都要给七分面子。小可怜的母亲不久后就会生产时难产而亡,然后他父亲紧接着就会因太过思念母亲追随而去。剩下年幼的小可怜,那就是稚子抱金过世,被早就守在一旁虎视眈眈的群狼分食蚕吞,最后流落街头,凄凄惨惨活生生饿死在一个雨夜里。莫皎打了一个激灵,崩殂是到崩殂前都不可能崩殂的,不就是一个小小的剖腹产手术吗?还能难住他这个大外科副院长,给他娘安排上。手术没有消毒酒精,没事,咱们自己造;没有输液器具,没事,咱们自己造;没有消炎药,没事,咱们自己造。哪个医学生没在实验室中培养过各种菌。造着造着,一不小心造了个反,他爹登基了,他成了太子。算了,太子就太子吧,反正不耽误他搞手术,搞……嗯,不是,是爱身边那个人。文案一:某道温郎甚美!某卒!温如筠平生最恨旁人言其美。然而莫皎言温郎黑袍白衣至美,令人神魂颠倒!次日,温如筠连续三日黑袍白衣。文案二:温如筠问莫皎:“我与金银熟美?”世人皆知莫皎生平只爱三件:美食、金银财帛与温如筠。莫皎一张包子脸皱成一团,可见内心万分之纠结。最后一脸痛心疾首,“汝最美。”遂,温如筠心满意足。附言:1.主攻,种田科举文。2.小哥(双儿)、夫郎文,不生子。不喜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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