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五章 殇和多昆石(第1页)

看着骚动的基地,叶重不得不打消这个诱人的想法,驾着霜之咏叹调消失在夜幕中。

叶重没有惊醒钱爷爷,偷偷一个人溜进自己的房间,区区民用数锁门,对于能够在姬家基地中出入自如的牧来说,还不是手到拈来,至于叶重,纯属沾光而已!

回到家中,叶重唤出霜之咏叹调,不停地爬上爬下,一会摸摸这一会摸摸那,口水都快流到光甲上了!

霜之咏叹调!

叶重的天花板前些日子为了牧特意加高,否则的话霜之咏叹调只有抱膝坐在房内才不会把天花板撑破,毕竟它可有十二米高。幽蓝和象牙白相互交织的色泽配合具有强烈现代科技风格的造型,让它成为科学和艺术的结晶!背部四支复式折翼有如大鸟的翅膀,可以让其在大气层内的飞行更稳定更易操作,巧妙的复式可折叠设计让这四支宽阔的折翼只占极小的空间。折翼的边缘有如刀锋般锃光发亮,高速飞行下的冲击力可想而知,只要擦到一点,只怕就是骨肉分离的下场了。

看到霜之咏叹调的配置,素来沉静的叶重兴奋得脸上像开了一朵花似的,这种表情让牧惊异不已!

左臂的离子盾对于激光热线类的能量攻击有着极为优良的防御能力,这是近战类光甲对远程攻击型光甲必要配置。一把激光剑,激光剑虽然威力惊人,但是能量消耗速度也同样惊人,激光剑的威力和他内部的能量栉的性能成正比。这把激光剑中的能量栉足够其在完全激发状态持续战斗六个小时!

激光剑虽然威力惊人,但并不是霜之咏叹调的主武器!

蓝霜,就是这支古式长枪的名称,光脑上的显示。不过叶重对蓝霜并不是很感兴趣,这支枪似乎除了质地上让叶重微微有些惊讶外,其他方面对叶重并没有吸引力,古式枪?还不如超频磁荡刃来得实用,毕竟自己可从来没学过古式枪的使用方法。不过,这枪尖还真是够利,连黑角的战斗型光甲都能轻易刺穿,这让他大吃一惊!

两枚自锁定式双刃盘旋镖,这玩意可让叶重爱不释手。它的速度可以达到惊人的十赫,而且类似超频磁荡刃的设计,加上高速自旋,倘若击中目标,叶重可以想像当时的情景,对方光甲的碎片会刹那四处飞射,它留下的伤痕绝不会是光滑平整的,而会是不规则大窟窿。加上里面配置的微型光脑,让其拥有自动锁定敌人的功能,一旦发射出去根本不用自己费心。

姬家以光脑而着称,霜之咏叹调的光脑更是超一流水准,但是海量信息同样也对驾驶它的师士有着更高的要求。

霜之咏叹调还配有蜂鸟探测器,五只可以放出去的机械蜂鸟,让其在太空中最大扫描半径可以达到160.5km。

叶重禁不住赞叹不已:“牧,这架太棒了!哎,这就是你带我去那的原因吧?你是怎么得知那里有这架光甲?哎,可惜的是那架红银色的光甲,要是当时能把它也弄回来那就好,那架光甲估计也不会比这架差!”没有把红银色光甲带回来也罢了,自己居然没有想到给它补上一枪,叶重悔得肠子都青了!

牧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没有说话。

牧语气中充满惋惜道:“可怜的叶子,你果然还是在没有猜中的9%的机率之中,不过依你的智商,这也实在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牧这种充满人性化的怪异的语气让叶重一惊,叶重随即大悟:“你不是牧!你是那个……”

热门小说推荐
抗日之烽火特战组

抗日之烽火特战组

抗日之烽火特战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言情小说,抗日之烽火特战组-美酒与咖啡-小说旗免费提供抗日之烽火特战组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奈何君上非我不嫁

奈何君上非我不嫁

原书名《邪王盛宠:逆天狂傲妃》她是苏府三小姐天生废材无法修炼,就连下人都可以随意打她、辱骂她。凌虐致死,一朝重生,再度为王,嗜血无情,铁血杀伐,手段更是狠辣。他是世人皆知的战神,心如冰雪,强势霸道,天赋卓越。唯独对她情有独钟,他愿为她,倾覆天下,上穷碧落,下黄泉。当王者对上王者,谁掳获了谁的心……...

文野:花开半夏

文野:花开半夏

歆玥无所事事的走在大街上,周围突然闪现,她发现她换了个地方。空中出现一本书,和她解释了现在的情况。对此她适应良好,并表示无所谓。反正她的资产什么的也被带过来了,足够她花到这辈子结束了。但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周围老是出现一些奇奇怪怪的人。书对此表示,我就知道你不会听我说话,不过没关系,你不去我就让他们过来就好了。......

绝世兵王

绝世兵王

他,曾是雇佣兵世界里的王者!他,曾是一个让敌人闻风丧胆的血修罗!如今,却只因一个诺言回归繁华都市,原本只想平静的生活,但各方势力却如飞蛾扑火,涌现在他的身边……让他不得不再次化身修罗,劈荆斩刺,龙游天际!(PS:已有完本老书《都市俗医》,新书《超级单兵》喜欢的朋友可以去看看,谢谢!)......

穿越1951

穿越1951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