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网状的闪电撕开乌沉沉的天空,大地短暂的光亮,随即又回归阴沉。大雨磅礴而下,天地间充斥着轰轰的雨声。(《国榷》:崇祯八年六月,安庆大水。)盛唐门城楼上,连绵不断的水滴如同珠帘一般挂在屋檐下。庞雨透过珠帘看着暴雨下朦胧的江面。江水汹涌的翻滚,激流中扭动着湍急的旋涡。大江水位正在上涨,已经
接近上层台阶。
码头上还有挑夫冒雨奔走,将沿江店铺的货物往城里运送。码头上只剩下几艘船,其他的都已经进入了支流汊港。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打破了庞雨的行军演练计划,连日常训练也无法保证。“二哥,我去问了,在岸的船家都不敢载客,有一家说银子够多便能走,但小人十分担心。”何仙崖对着面前的庞雨道,“这雨势历年少见,江上凶险万分,二哥还是暂时不
去池州的好。”
庞雨轻轻叹口气,拜见史可法是他第一要紧的事情。因为云际寺的疑云,他与王公弼的关系一直不佳,即便王公弼知道张国维颇为赏识庞雨。军饷和本色倒不拖欠,但克扣比例不小,武备器械则补充甚少,特别是庞雨急需的铠甲和合格火器。南京周边的军卫庞大,制造铠甲和火器的匠户很多,除了铠甲外,庞雨还希望能获得一些可用的鸟铳,火枪兵的体能要求就不必像弓箭手那么强,打击力却更强。江南火药行业也十分发达,如果能从兵备道那里获得,庞雨就能节约不少的
物料银子,因为火器部队的训练需要大量火药。另外钢铁、硝磺、铜料也都是他需要的,最后就是马匹,眼下都靠他自己购买,但马匹的价格昂贵,还不易买到战马,这种东西不从朝廷那里获得的话,在江北江南都很
难筹措。所以庞雨现在急需和新任的兵备道拉近关系,他原定出行日期就是今日,昨日看水势还没有这么凶猛,庞雨宁愿冒一点险,也要赶到池州拜见史可法,建立一个好印象,
岂知就能遇上这场罕见的暴雨。庞雨不甘心的看了一眼,江面上汹涌的水流中夹杂着上游冲下来的木材、破损的家具,在江水中时隐时现,水面甚至还有几具尸体。安庆下游不远就有一片礁石,此时水
位上涨,淹没了部分礁石,加上如此罕见的暴雨,船工未必能避开那些礁石,此时航行就是高风险行业。
“罢了,等洪峰过了再去池州。”庞雨觉得还是不能拿自己小命冒险。
何仙崖观察了一下庞雨的脸色道,“这位史道台是从江西调任来的,这么大的水,他也去不了池州,所以二哥不用急着赶去。”
庞雨摇摇头,“他是从江南去的,史可法职衔是江西布政司右参政,但他不是江西调任来的,一直就在张国维那里任职。”
(本章未完,请翻页)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