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二章 戏耍(第1页)

若是寻常人被这中年男子逼视着,恐怕已经心怯三分。

但是方源看了他一眼后,就丧失了兴趣,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到桌上的饭菜,把身边的这个中年男子当成了透明人。

“那个人是谁啊?一身家奴装扮,也不是蛊师,居然敢质问方源公子?”一位客栈伙计见势不妙,缩在角落力,不解地问道。

“哼,他这是狐假虎威。一看就是漠家的豪奴,仗着背后有靠山,这才敢向蛊师大人叫嚣。若换做其他凡人,谁敢有这个胆子。”身旁有人不屑地嗤笑道。

“虽说如此,但是单单一个凡人,就敢向蛊师大呼小叫的。啧啧,这样的经历,一定很爽啊。”

“切,你也不要把蛊师看得有多厉害。方源公子不过是一转初阶,才刚刚炼化了本命蛊,真打起来,未必打得过这个体格雄健,身手了得的凡人呢。”

“唉,但愿他们待会交手,别打坏我们客栈里的东西。”

伙计们你一言,我一语,都不敢向前,只敢缩头张望。

“咦?你居然还有心思继续吃喝。”见自己这番言语,没有吓住方源,高壮的中年男子眼中寒芒一阵闪烁,“你以为我是骗你的?现在已经有人通报大小姐去了,过不了片刻就能赶来。小子,你不要想跑。当然你也跑不了,我就是来看住你的。待会有你好受的。”

方源充耳未闻,继续吃着饭菜。

中年家奴皱起了眉头,他没有看到方源脸上一丝一毫的惊惧或者慌乱。这让他感到了一种自己被无视,尊严被冒犯的感觉。

他在漠家当了十几年的家奴,颇受主子们的信赖。接触的时间长了,也知道蛊师的些许情况。

一转初阶的蛊师,武斗大多还要依赖拳脚。在战斗中,蛊虫的威慑作用远远大于实际作用。

尤其是他知道,像方源这样的少年蛊师,才刚刚修行,本身力量远远不如自己这个正当壮年的人。若拼拳脚,自己长久锻炼,完全能占据上风。

同时方源只是炼化了月光蛊,最多能发出几记月刃罢了。

中年男子很早之前,就被充当陪练。他有切身体会,心中清楚:一转初阶真元催动的月刃,若真的印在人体,最多也只能割开巴掌长的血口子,杀伤力有限得很。

再加上他背后有漠家撑腰,因此面对方源,他有恃无恐,一心想要积极表现,以讨取主子们的恩赏和看重。

“小子,你胆子很大嘛……”中年男子语气越加不善,说着他撸起袖口,露出肌肉雄健的手臂。他的两只手臂十分粗壮,上面布满了伤疤。前臂上一根根青筋暴起蜿蜒,上臂比方源的大腿还要粗。

客栈伙计们看得心中拔凉拔凉,有些食客早已经陆续起身,匆匆结账,要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热门小说推荐
王座攻略笔记

王座攻略笔记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谨遵医嘱

谨遵医嘱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

末日黎歌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嫡女毒谋

嫡女毒谋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狂医

狂医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