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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尉一愣。
匈奴人信萨满,这个教和佛教有共通之处,而且这个教的人,都极度迷信,比佛教徒疯狂多了。
尤其他们特别相信预言和魔鬼上身这种事,闻言,金都尉脸色陡然一变:“那你这是……”
孟昔昭抿了抿唇,一副不想开口的模样,但是看了一会儿金都尉的眼睛,他做了决定,孤注一掷般的开口:“士为知己者死,我所求的,从来都不是我自己的荣华富贵,而是君脱离苦海,友得偿所愿,亲平安顺遂。”
说罢,他痛心的望着金都尉,眼眶微红:“都尉就是我孟昔昭的友人,为何你却不相信我的这句话呢?”
第41章 土匪
金都尉:“……”
他默默的看着孟昔昭, 并不接他的话。
他爹虽然是大齐人,可他从小是被他娘养大的,后来又去了左贤王帐下, 就像后世说的香蕉人一样,皮是大齐的皮, 里却是匈奴的里。
也就是说, 他根本不吃大齐人两眼泪汪汪那一套。
孟昔昭:“……”
没人接话,他还必须要继续演下去。
叹了口气, 孟昔昭低下头,握着酒杯, 眼神落在这酒杯反射着烛火之光的边缘上, “实不相瞒,从第一天见到都尉的时候, 我就知道,若这世上只有一人能成为我的至交好友,那这人, 就非都尉莫属。”
金都尉:“……”
我都不说话了, 你怎么还敢继续编呢。
他明显是不信的,但既然孟昔昭不打算放弃这个话题, 他便喝了口酒, 哦了一声:“怎么讲?”
孟昔昭这才微微撩起一点眼皮,露出了个跟平时不太一样的微笑, “因为都尉跟我,是一类人。”
不等金都尉询问,他就自发的回答:“纵有黄金万两, 依然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纵是流芳百世, 人已作古,是是非非皆由后世的人评说,自己是一句都听不到的,唯有活着的时刻,唯有这条命,是能紧紧攥在自己手里的,而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自己身上最宝贵的、最拿得出手的,其实就是这条命。”
“我看你和她五年了,还宝贝得不行,我还以为你要背叛组织结婚了。”“她人乖也不惹是生非,长得漂亮不作妖为什么不要呢,结什么婚啊,只是玩玩而已。”蒋煜总觉得他对周喜弥只算得上见色起意,当他朋友调侃他的时候,他按熄烟头不在意地说了混话。巧了,周喜弥也这么认为,还碰巧听到了。从那以后她谨记他的话不吵不闹,不惹是生非,不再抱有虚无的希冀。当他一脚踢开她时,她乖乖巧巧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不给他留一点麻烦和念想。决绝得像是她甩了他。*周喜弥和许昀的第一次见面实在有些狼狈。被汗浇湿的碎发,舅妈淘汰的旧衣服,往外喘的粗气,还有不合时宜通红的面颊。“你还好吗?”听到清冽的声音,她慌乱拨开眼前湿漉漉的碎发,许昀眼中载着一泓柔光,他笑着递给她一张纸巾,让她勉强捡回一丝丝体面。她想到了小时候看的《小美人鱼》。深不见底的汪洋大海里,有着一头格格不入的红发的小美人鱼救起一位落水的王子,灿烂到刺眼的阳光晒干了她火红的发丝,她逆着光问刚刚苏醒的王子。“你还好吗?”周喜弥长大了。她清楚自己不是落水的王子。不过。许昀一定是她的小美人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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