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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从崴脚那次,林芷发现文景阳除了是个热心肠的好人,医术不错外,还很温柔,会哄人,心就有些悸动了,脚好以后,主动揽过以前苗氏隔三差五去给文景阳送些自家做的吃食的活计,越是和文景阳相处,就越是有好感。
而文景阳,也是喜欢林芷的,所以在察觉林芷对他有好感后,很快就告白表明了自己的心意,据他自己说是第一次在林家见到林芷就喜欢上了的,这个第一次见到不是小时候,而是长大以后文景阳回村子的那一天。
那个时候林芷还当文景阳是个陌生人呢,虽然林芷在很小的时候有见过文景阳,但文家离桃溪村都有十几年了,也不能指望一个两三岁的娃娃会记得当时还是小男孩的文景阳。
文景阳之所以会这么快告白也是有契机的,契机就是某天有个媒人上林家说亲,林芷的哥哥林岩的亲事早就是定下了的,四月的时候就要办喜宴了,所以只能是给林芷说亲的,文景阳当时在林家,见到媒婆上门就着急了,按理说他该离开的,毕竟是林家的事情,还是一个哥儿的亲事,但文景阳愣是不走,又听那媒婆介绍的人家还挺不错,苗氏和林文山都挺中意的,似乎只要林芷点头这桩亲事就能成了,便更着急了,都顾不得媒婆在场,就表明了自己想要求娶芷哥儿的意愿。
当时林芷不在场,媒人来说亲,哥儿是要回避的,不然就是不知羞。
林文山和苗氏没发表什么意见,只说让文景阳去问林芷的意思,其实就已经是中意文景阳当自家哥婿的态度了。
之后就是窗户纸一捅破,林芷和文景阳水到渠成地在一起了。
第170章 捡只狗崽子
从林芷这里获取到恋情一手情报后,云秋才放林芷走了。
走之前,还不忘朝林芷挤眉弄眼 ,“快去给你的文二哥送青团了吧,别把人给饿着了。”
林芷扭过头去,哼唧道:“他又不傻,饿了不知道弄饭吃啊。”
话是这么说,林芷脚步却不慢,挥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云秋梧想起自己以前好像无意间打趣过林芷,没想到他还真和文大夫走到一起了,一时有些感慨,心想自己说得还挺准挺灵的。
陆远出去了好一会儿没回来,云秋梧有些坐不住,把门给关好,慢吞吞地溜达着去找人。
人没找到,先在半路上捡到了一只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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